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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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2-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農場段321-1地號 | 黃伯羣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黃伯羣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2月28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78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06 |
2 | 2019-04-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農場段三二一之一地號 | 黃伯羣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23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9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9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06 |
3 | 2016-05-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14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麟洛鄉農場段321-1號 | 黃伯羣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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