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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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6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九如路二段1巷33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2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25 |
2 | 2024-09-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明村九如路二段一巷33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20日派員於該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採樣,經檢測結果為71,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之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11-12 |
3 | 2024-06-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0703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一之二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於本縣九如鄉九明村九如路二段1巷33號經營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豬隻飼育業,與自由畜牧場共同設置廢水處理設施及放流口,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情事: (一)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8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8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8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58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6萬1,200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 (二)沉澱池逕自接管進行澆灌,卻未於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屏縣環水許字第02599-01號、第02226-02號)內容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第58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6萬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並限期於113年10月25日前改善完成。 (三)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自113年6月11日即已發生損壞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且未曾進行校正,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茲依同法第46條、第58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分別裁處1萬9,503元及環境講習2小時,並限期於113年10月25日前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9-24 |
4 | 2022-07-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761之2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4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6 |
5 | 2021-04-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761-2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190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厭氣池8>曝氣池>終沉池>放流3.場內設備正常運作中,稽查現場未有違反環保法規之情事,仍囑請業者加強污染防制,以維護附近環境品質。4.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會同業者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90水溫28.9,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9 |
6 | 2020-07-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勇段638及九塊段761之2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8 |
7 | 2018-09-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58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761-2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7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4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90042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21 | |
8 | 2017-09-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28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7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七六一之二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60.0 mg/L,標準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328.0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09 | |
9 | 2017-04-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2段1巷33號(九塊段761之2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106年4月27日派員督察,該牧場設有一套廢水處理設施並受託處理自由畜牧場產出之廢水,發現其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一)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物檢測值:64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二.另該牧場(一)未清楚未清楚標示廢水處理設施之收集、處理、排放等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二)未每日記錄專用電表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7-040003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2 | |
10 | 2017-04-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勇段638地號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飼養規模超出排放許可證登記內容,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另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8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2 | |
11 | 2016-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九如鄉九塊段761-2地號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自由畜牧場第一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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