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勝和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2-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光明段436地號 | 勝和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該牧場收受廢酒糟並混合飼料餵養場內豬隻,從事事業廢棄物(廢酒糟)再利用,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該牧場未依規定申領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12 |
| 2 | 2021-06-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塔樓段568.568-1.568-2地號 | 勝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75水溫31.2,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2 |
| 3 | 2017-07-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塔樓段五六八地號,塔樓段五六八之一地號,塔樓段五六八之二地號 | 勝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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