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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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511、512地號 | 卉珊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8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5 |
2 | 2022-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511.512地號 | 蘇春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7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4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26 |
3 | 2021-07-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511.512地號 | 蘇春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3.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會同業者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39水溫39.5,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由系統預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7 |
4 | 2020-10-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511、512地號 | 蘇春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蘇春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9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9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0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18 |
5 | 2017-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大港洋段511、512地號 | 蘇春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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