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金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1-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南進路一○之六號 | 金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1月21日派員於貴公司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檢測結果為62,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96年9月13日(含)前設立之污染源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09 |
| 2 | 2025-05-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南進路10之6號 | 金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該公司申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勾稽該公司113年4月至114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有多筆廢棄物聯單完成時間超過30日以上,且另有1筆廢棄物聯單未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該公司未依規定於再利用作業完成後1日內,連線申報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完成日期時間,該公司未依規定之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再利用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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