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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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1-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段1105、1106地號 | 招任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招任畜牧場負責人)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3日對臺端所屬之招任畜牧場進行周界異味官能檢測結果為160,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4 |
2 | 2019-10-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改善放流水水質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排放於地面水體者。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二四七之三號 | 招任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和第6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83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7 |
3 | 2018-01-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247之3號 | 招任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本局於107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固液分離製程產出之有機性糞渣散落地面情形,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致有部分糞便水污染地面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4 | |
4 | 2017-08-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二四七之三號 | 招任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經營招任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8月01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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