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6-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內埔鄉番子厝段六七三之六地號 | 明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內埔鄉大興段572地號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63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9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2 |
2 | 2024-03-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內埔鄉大興段572 地號 | 明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明郎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4-05-20 |
3 | 2022-07-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內埔鄉番子厝段673之6地號 | 明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29 |
4 | 2020-04-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內埔鄉番子厝段673之6地號 | 明郎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保局於上開日期下午3時10分派員前往明郎牧場(即屏東縣內埔鄉番子厝段673之6地號)稽查,發現該場正排放廢水,經現場採樣,現場量測pH值及水溫,於量測前進行pH校正,斜率為-56.13 mV/pH,零點電位-8.6 mV,測得pH值7.18/7.21,水溫為26.0℃/26.0℃,水樣加酸封瓶送驗;樣品經檢驗後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2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27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