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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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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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1-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51號 | 肇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耐火材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之違規事項:核准之輕質耐火物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406-06號)內容,查核各項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情形,發現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20)與沉降室(A021)運作中,惟其集塵器壓降僅為40 mmH2O(許可範圍100~250 mmH2O)與0 mmH2O(許可範圍75~200 mmH2O),且觀察儀表故障未有反應,據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表示應為久未保養所致,以上情節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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