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12-1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5日。 | 屏東縣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二之一二號 | 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該公司委託星鋒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至崁頂焚化廠處理,廢棄物流向聯單申報之廢棄物項目為廢木材棧板(D-0701)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惟經檢查,實際清運之廢棄物樣態為廢木材混合物(D-0799)及廢橡膠混合物(D-0399),未正確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聯單;本局另於114年1月9日稽查時發現該公司有產出並貯存11桶貝克桶裝非有害油泥(D-0903),惟未依規定申報該項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前述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2-03 | |
2 | 2023-03-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自112年09月1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二之一二號 | 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1批碳黑化學製造程序,屬應申領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稽查時製程操作中,惟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已改善完成 |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09-18 |
3 | 2023-03-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2-12號 | 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該廠從事輪胎裂解作業,於112年3月17日未於永翔路中段近屏南路微型感測器測得超過100ppm之高值。 2.現場稽查時據業者表示於112年3月17日檢修裂解爐風車控制盤,因操作不當起火造成火災,因未於1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規定,依法予以告發處份。 3.該廠目前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自行撤回(112年3月7日)請於取得試車公文時再行操作其污染源,否則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辦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8 |
4 | 2022-01-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枋寮鄉永翔路2之12號 | 揚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2.現場進廠查察該公司正進行廢木棧板移置位置預備1/24進行廠勘(工廠登記)場地整理,將木棧板清理,委託幸福企業行(車號592-T8)進行清運。3.查該公司清運廢木材(R-0701)未依規定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情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5-23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