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1 | 2024-06-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154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新園鄉下瓦路17-3號 | 隆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隆昌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11日及6月14日分別派員稽查,查獲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管線脫落,致廢水疏漏於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3 |
2 | 2021-03-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8507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827.829.830地號 | 隆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隆昌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原廢水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之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11 |
3 | 2021-03-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827、829、830、904地號 | 隆昌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隆昌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2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55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7 |
4 | 2020-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671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新園鄉新利段827.829.830地號 | 隆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隆昌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5 |
目前在第1頁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