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三大未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12-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永發街一號 | 三大未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佳冬鄉佳冬村永發街1號從事資源物回收處理業及其他金屬加工處理業,經本局114年12月4日18時40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鋼鐵貯存區外空地(通道)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貯存廢電池,亦未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其再生料、衍生廢棄物應依其特性及數量分區貯存、標示其種類及名稱,另貯存之棧板或貯存容器未見有收集廢酸液及防止腐蝕功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6、8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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