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台泥蓮信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和平100MW儲能系統案場及升壓站土建工程(建築工程)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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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秀林鄉克來寶段385-1地號,和平村和平263號旁 | 台泥蓮信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和平100MW儲能系統案場及升壓站土建工程(建築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有關台泥蓮信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和平100MW儲能系統案場及升壓站土建工程一案,經查貴公司申報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分別申報建築工程及道路工程,惟皆屬一級營建工地,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於開工前申報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3年2月29日前往該工地稽查,稽查時發現現場施工中,另查道路工程部分亦於113年6月28日向本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完工證明。貴公司迄今仍未提送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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