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5-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花蓮市介仁街一七八號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4年5月8日至貴單位進行水污費徵收對象採樣及查核作業,現場操作並排放廢水,現場於放流口採集水樣3大瓶2小瓶,其中1小瓶加酸至pH值2以下,現場檢視水溫為25.9℃(放流水標準為攝氏38℃以下,適用於5月至9月),氫離子濃度指數分別為6.84及6.83,平均值為6.835(放流水標準為6-9),其餘水樣送環境部認可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51.8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56.5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懸浮固體已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事實明確,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逕行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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