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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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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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0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與華亞三路路口處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07-BQ、自用大貨車)於113年4月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30 |
2 | 2023-12-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1115之1號前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九標公滯六聯外排水及廢棄物清理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地所設之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廢水流至道路側溝,並由箱涵續流至南崁溪,致污染水體水質污染。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1 |
3 | 2023-1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1151巷口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九標公滯六聯外排水及廢棄物清理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因工區外自來水管破裂流入工區內,後將工區內黃泥廢水抽至道路側溝,並由箱涵續流至南崁溪,致污染水體水質污染。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15 |
4 | 2023-02-17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2號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九標公滯六聯外排水及廢棄物清理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7日7時9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23 | |
5 | 2022-11-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第5項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 花蓮縣 | 各縣市環保局委託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站。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裁處。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13 |
6 | 2020-05-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十八份坑溪上游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附表一、(三)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攬「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六標銜接水路水土保持工程」,稽查時現場蝕溝工程施工中,工程進行河段屬丁類水體,經於上游10公尺及下游10公尺處採集水樣檢驗,檢驗結果:上游河段懸浮固體105mg/L、下游河段懸浮固體1,100mg/L,上、下游水質變化率大於50%,屬公告之足使水污染行為。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17 |
7 | 2020-05-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十八份坑溪上游沿岸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泥漿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13 |
8 | 2020-04-1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六標銜接水路水土保持工程」(管制編號:F107F6Z068-1)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施工區、施工道路、運輸道路或工地出入口未有效灑水或清掃),致引起塵土飛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20 |
9 | 2020-03-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18份坑溪沿岸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未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預拌混凝車清洗滾桶之泥漿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27 |
10 | 2020-02-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十八份坑溪上游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攬「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第六標銜接水路水土保持工程」,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垃圾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28 |
11 | 2020-01-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A7合宜住宅公滯12滯洪池下游處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承造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6標銜接水路水土保持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因排放上游A7合宜住宅區之滯洪池內水源,並夾帶下游工區泥沙續流至十八份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5-25 |
12 | 2017-07-1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中正路651巷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中正路651巷內側溝發現有土塊及石塊污染水溝情形,另側溝邊棄置紐澤西護欄及工區圍欄,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10-02 | |
13 | 2016-10-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87巷底 | 東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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