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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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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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7-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花蓮市博愛街68號 | 阿思瑪麗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4大瓶、1小瓶、1無菌袋),其中一瓶加酸至pH值2以下,現場檢測pH值7.40,溫度31℃,均符合放流水標準,其餘水樣保存4℃以下送至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8.0mg/L(放流水標準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95.2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53.9mg/L(放流水標準50mg/L)、大腸桿菌群檢測值為9.0*105CFU/100mL(放流水標準3*105CFU/100mL),故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大腸桿菌群皆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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