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4-12-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玉里鎮松浦里萬麗二○八號 | 玉里鎮松浦火葬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各級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指定公告其應自行或委 託檢驗測定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及環境部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3965號公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附表二應定期檢測及申報戴奧辛之固定污染源-火化設備,排放管道戴奧辛每二年檢測一次,合先敘明。 經本縣環保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2月11日至貴公所玉里鎮松浦火葬場(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松浦里萬麗208號)進行稽查貴公所玉里鎮松浦火葬場109年4月9-10日及110年9月4-5日進行排放管道戴奧辛檢測後,迄今尚未執行排放管道戴奧辛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及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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