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姜玉葉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
| 1 | 2025-03-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海十街一八八巷一號 | 姜玉葉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4年3月26日15時20分至貴畜牧場現場稽查,稽查時貴牧場運作中,並排放廢水,現場於放流口採集水樣3大瓶2小瓶,其中1瓶加酸至pH2以下,現場檢測水溫為24.8℃、pH平均測值為7.96符合標準,其餘水樣經送環境部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為 :化學 需氧量檢測值:1250mg/L(放流水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77mg/L(放流水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262mg/L( 放流水標準值:150mg/L),皆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15 |
| 2 | 2025-03-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海十街一八八巷一號 | 姜玉葉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牧場畜禽飼養登記證已於114年2月14日變更,惟該登記證之變更遲至115年2月9日始辦理許可基本資料變更,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辦理許可基本資料變更,不符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牧場未依法辦理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變更,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6-03-19 |
| 3 | 2018-11-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46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海十街一八八巷一號 | 姜玉葉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保局人員於107年11月2日下午15時20分至該畜牧場現場複查,稽查時畜牧場現場操作中,現場採集水樣4瓶(其中1瓶加酸至pH2以下),現場檢測水溫為21.1℃、pH為6.99,符合規定,其餘水樣經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47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懸浮固體檢測值為64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744mg/L(放流水標準80mg/L),皆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01 |
| 4 | 2018-04-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188巷1號 | 姜玉葉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採集廢水水樣4瓶,現場檢測水溫20.5度C,pH為7.01,其餘水樣經送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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