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C-2)漿塑廠補照案 查詢設立資訊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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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光華街100號 |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C-2)漿塑廠補照案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11年期間辦理「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C-2)漿塑廠補照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4日函請貴公司於本(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C-2)漿塑廠補照案)工程施作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以下簡稱削減計畫)並取得核備才可動工,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日至現場稽查,貴公司未取得削減計畫核備且已先行動工之情事屬實,本府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逕行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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