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家堡畜牧場
|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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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02-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澎湖縣 | 澎湖縣湖西鄉東石村19號 | 家堡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於108年2月6日農漁局通報案件,已由廢規科楊科長協助處理完畢在案. 2.查案由為家堡畜牧場於春節期間將廠內斃死豬隻丟棄於澎湖監獄附件土地,並由地址發現逕行通報農漁局,其當下依飼料袋調查為家堡畜牧場所有,立即通知業者前來,業者表示豬隻於春節期間死亡,為了方便則棄置於朋友土地深感抱歉,現場由防治所協助豬隻檢驗並清理消毒,且將廢棄豬隻運至紅羅衛生掩埋場付費掩埋計160公斤,另地主同意業者清理情形. 3.已告知業者日後有斃死豬隻發生,不可再隨意棄置,並輔導進紅羅掩埋場進行掩埋處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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