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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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6-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澎湖縣 | 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大赤崁7-9號 | 國福造船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國福造船廠造船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堆置於造船廠曳船道之海水內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妥善處理,經本局現場查獲屬實。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6-24 | |
2 | 2021-05-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澎湖縣 | 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7-9號 | 國福造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為110年5月18日民眾陳情國福照船廠進行船舶維修,造成玻璃纖維粉塵飛散影響空氣品質,案經本局現場稽查時發現廠區無裝設防制設備,致產生粉塵逸散,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6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0萬元整,並限期改善至110年7月30日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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